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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《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

发布日期:2020-02-22

2月21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指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,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,印发《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》。

指南提出,各单位一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。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,按照当地要求分区分类进行健康管理,对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。二要做好工作场所防控。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,指派专人对进出单位和宿舍的所有通道进行严格管理。保持工作场所通风换气,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。工作场所应设置洗手设备,洗手、喷淋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。三要指导员工个人防护。强化防控宣传教育,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。指南强调,各单位要明确防控责任,做好异常情况处置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,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。做好发现病例后的应对处置,已发现病例的单位,要实施内防扩散、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,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、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、疫点消毒等工作;疫情播散的单位,要实施内防蔓延、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,根据疫情严重程度,暂时关闭工作场所,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。

附件: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.pdf